为进一步充实社会面防控力量,切实加强景区管理,保障游客权益和维护景区可持续发展,经区管委会批准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治安巡防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(一)招聘岗位及人数
治安巡防队员共5名。
(二)招聘条件
1、男性,身高168cm及以上,年龄30周岁以下(1988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),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。(退伍武警且参加过教员培训有带兵训练经验,学历可放宽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)
2、热爱旅游事业,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,服从管理;诚实守信,乐于助人;态度积极,吃苦耐劳。
3、身心健康,无传染性疾病;无癫痫、精神病等可能危及工作的疾病病史;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。
4、同等条件下,退伍军人、武警、警察学校毕业生优先聘用。
二、招聘程序
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:报名、资格初审→身体资格审查、体能测试→面试→考察、体检→公示。
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一经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,即取消应聘资格。
(一)报名、资格初审
采取现场报名方式,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。
1、报名时间:2018年12月22日至31日(现场报名: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)。
2、报名方法:
(1)现场报名:携带本人简历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退伍证、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和两张1寸证件照,到萍乡市公安局武功山分局3-204办公室报名。
(2)联系电话:傅勇15079916189
招聘监督举报电话:0799-7631699
(二)身体资格审查、体能测试
1、报名现场进行相关身体资格审查。
2、现场进行体能测试,测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体能测试测评100M、1000M、立定跳远和引体向上四项,测试标准参照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》执行,总分为100分,成绩达标者进入面试,由招聘办另行通知领取面试准考证。
(三)面试
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面试时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。
(四)体检和政审
(1)确定入围人员。按照(体能测试分数×60%+面试分数×40%)的计算公式,计算出应聘人员的最终得分,从高分到低分按1:1.5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(总成绩相同的,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)。
(2)体检和政审。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体检标准参照征兵体检项目和标准,由 区治安巡防大队统一组织。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。体检合格的,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政审。
(五)公示
根据应聘者体能测试与面试成绩、体检和政审结果,确定拟录用人员,并在武功山风景名胜区政务网和武功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7日。
(六)、岗前培训
公示期满无异议者,由武功山治安巡防大队负责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。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、难以胜任治安巡防工作的,不予录用。
三、聘用与待遇、管理
公示期满无异议者,参加岗前培训后即安排上岗,试用期2个月,试用期工资1600元/月。试用期满,考核合格的,与区治安巡防大队签订正式聘用合同,聘用合同一年一签。聘用期间,巡防员的工资待遇不低于4.5万元/年(包含五险,即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),具体缴纳办法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。
武功山风景名胜区治安巡防大队
2018年12月21日